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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24-04-25 10:53: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

      2018年6月至2021年11月,即墨区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先后对被告人姜某鹏、于某、孟某、张某伟、方某君、郁某坤和被告单位兆某公司提起公诉。2018年11月至2022年12月,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起诉意见和量刑建议,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单位兆某公司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某君、郁某坤、姜某鹏、张某伟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二百万元不等;判处被告人于某、孟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4月18日、2023年5月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一)依法追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幕后主犯和单位犯罪。检察机关综合运用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夯实证据体系。检察机关在对权利人的“内鬼”提起公诉的同时,继续深挖彻查,成功追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主谋,并依法追加认定单位犯罪。检察机关坚持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全链条打击,从幕后主使人到利诱联络人、再到窃取泄露技术秘密的相关技术人员均受到法律制裁。

      (二)准确适用权利人损失计算方法认定具体数额。司法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的情形较为复杂,对犯罪数额的认定,应当区分不同情形采取相应的计算方法。检察机关深入研判,全面审查涉案商业秘密是否因犯罪行为而为公众所知悉、侵权人窃取的商业秘密是否投入生产、产品是否流入市场、有无销售数额等关键事实,以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费准确认定犯罪数额。

      (三)全面研判商业秘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二次泄密”风险点,加强对涉密证据的全过程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中,权利人往往担心商业秘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生“二次泄密”。检察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时,针对具体情况,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全面梳理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泄密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措施,在有效保证案件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涉案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为企业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

      案例二

      刘某生等三人侵犯著作权案

      【关键词】

      侵犯著作权罪  医疗设备软件  避开技术措施  全生命周期保护

      【要  旨】

      侵犯著作权罪中“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认定,应在查明技术手段运行原理的基础上围绕技术措施的保护对象、保护目的、保护效果予以综合判断。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故意避开技术措施型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全链条打击制造源头与销售传播各环节。健全数字版权保护体系,凝聚支持全面创新的社会合力,落实对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保护,服务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基本案情】

      权利人皇家飞某浦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飞某浦公司)、通某电气精准医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某公司)均系CT机、血管机等医疗设备生产企业,创作发表了医疗设备软件、配套维修手册等作品。权利人为保护自身医疗设备软件的著作权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分别开发了安全认证系统、认证工具(俗称加密狗)、算码器软件等技术措施。加密狗内存储了权利人颁发的数字证书,使用人需要在计算机终端使用加密狗通过安全认证系统的身份核验,才能浏览使用被隐藏、限制的医疗设备软件功能。

      2019年3月至2022年7月,刘某生以营利为目的,未经上述权利人许可,自行制作用于避开技术措施的盗版加密狗工具,提供医疗设备维修手册等作品的下载链接,擅自复制星云工作站、AW工作站、飞云工作站等医疗设备软件,提供医疗设备维修手册等作品的下载链接,利用网络平台销售传播,销售金额人民币91万余元。期间,刘某生又指使刘某开设闲鱼账户,销售前述盗版加密狗和盗版医疗设备软件,共同销售金额人民币14万余元。

      2020年3月至2022年7月,刘某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许可,从网上购得盗版加密狗工具,擅自复制算码器等医疗设备软件,提供医疗设备维修手册、算码器软件等作品的网盘下载链接,并利用网络平台销售传播,销售金额人民币15万余元。

      经鉴定,上述三人销售的盗版加密狗均具有通过安全认证系统身份核验的功能,可以避开权利人为其医疗设备软件采取的技术措施;销售传播的盗版软件均与权利人的作品实质相同。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2年1月5日,上海市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并分别由上海市公安局对刘某生、刘某立案侦查,由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对刘某旺立案侦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上海三分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普陀区检察院)启动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建议公安机关重点开展以下侦查取证工作:一是查证涉案作品的权属情况。调取30余款医疗设备软件、安全认证系统创作发表、权属登记、软件版权声明及署名界面等证据。鉴于部分作品归属于跨国集团企业中多家关联公司,引导公安机关就境外权利人对境内关联公司授权、域外证据采信等进行专项取证。二是委托司法鉴定,引导权利人就涉案作品与加密狗工具开展鉴别说明工作。综合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意见与权利人鉴别意见,犯罪嫌疑人制造、销售的盗版加密狗均能够通过安全认证系统的身份核验,并包含多于正版加密狗的软件使用权限,涉案医疗设备软件均与权利人的作品构成实质相同。三是查明侵权软件使用风险。使用盗版加密狗和盗版软件维修精密医疗设备,将对医疗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带来明显的不确定性,增加误诊、漏诊发生的概率,可能造成患者就诊信息数据泄露。

      2022年9月2日,上海三分院对刘某生批准逮捕。2022年12月2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将刘某生、刘某和刘某旺移送上海三分院和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充分考察研判,明确技术措施的用途及有效性。检察机关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权利人应用的安全认证系统和加密狗工具,了解技术措施的运行原理、医疗设备维修人员的管理模式,查明维修权限认证的获取路径,明确权利人相关技术措施系为保护著作权而采取并具备有效性。二是深挖犯罪链条,依法追诉漏罪。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公安机关遗漏了刘某旺通过分享网盘链接、在二手电脑复制安装软件的方式销售传播权利人作品的事实,遂依法适用侵犯著作权罪中关于未经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的条款予以追加认定。三是制发检察建议,助推诉源治理。检察机关向权利人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针对案件反映出的知识产权保护风险点,提出填补技术措施漏洞、提高维修保障响应时效等优化建议,维护公众医疗活动安全。

    关健词:

    责任编辑:张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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